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 项目封山育林补植补造、人工造林弄力、合群、永靖村工程成交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那坡县林业局的委托,于2014年3月21日就《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封山育林补植补造、人工造林弄力、合群、永靖村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封山育林补植补造、人工造林弄力、合群、永靖村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4-J2-025-XY 三、竞标信息公告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 2014年3月18日 四、截标日期、地点: 2014 年3月21日,百色市向阳路阳光新城B栋8楼803室 五、成交公告时间:2014年3月25日-2014年4月4日(工作日)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陆万贰仟壹佰捌拾肆元零玖分 (¥762184.09),工期:3年,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评委名单:梁秋水(业主评委)、黄剑明、黄爱菊 八、建设单位: 那坡县林业局 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蓝小青 0776-2806923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6—2806923FAX:0776-2806963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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