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区交警大队摄像机、照相机中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1-06 08: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鲁公发【2010】205号文件要求,中止交警支队市区大队警用摩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HX2013_338。
一、采购人名称:菏泽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
二、采购代理人名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菏泽市区交警大队摄像机、照相机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HCHX2013-338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成交单位名称及成交金额:
第一包:成交单位名称:菏泽汇丰摄影器材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123950 元
第二包:成交单位名称:菏泽铭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35900 元
七、报价会议日期:2014年1月2日
八、采购小组成员:周海滨、房磊、董伟刚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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