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大堂装饰工程(项目编号:XYCG2014711)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兴业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大堂装饰工程
二、项目编号:XYCG2014711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4日~2014年12月10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六、中标公告时间: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01月09日
七、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广西隆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玖仟贰佰伍拾捌元伍角贰分(¥1359258.52元)。
中标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22号金凤凰.南湖御景观山阁1901号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闫德芳、唐经东(评标组长)、刘昌斌、黄耀承、庞福初。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业县 地 址:玉林市旺西路
邮编:537800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黄 工 联 系 人:蓝工
电 话:13977586828电 话:0775-2690512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方式:地址: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玉林市旺西路)
联系电话:0775-2690512
传真:0775-269051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人为自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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