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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泰县实验小学实木课桌椅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04 14: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谈判报价人:

1、项目编号:FJGC-J-2014-ZZ051 批复号:[2014]财购计(93)号

2、项目名称:长泰县实验小学实木课桌椅采购项目

3、公告日期:2014年12月26日

4、采购单位名称:长泰县实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长泰县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6-7023393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人:罗建英

联系方式:0596-2879615/16 传真:0596-2879610

6、原谈判文件无要求提供样品:

现增加样品规定:

(1)样品递交时间:谈判报价人的样品须在开标时间前送到指定地点,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出现谈判报价人名称,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签收和编号。提供的样品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谈判报价人在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按无效投标处理。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或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的,样品将被拒绝签收,且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样品内容:实木课桌和实木课椅数量各一件(技术参数及图片详见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3)若谈判报价人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受理。

(4)样品退还安排:谈判报价人样品须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成交谈判报价人提供的样品须于评标结束当天自行处理,招标代理机构不安排对样品退还手续的签收工作。当日未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谈判报价人自行负责。

(5)成交人样品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或将暂停使用成交人提供的货物直至成交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

(6)谈判样品将作为合同执行和验收的标准。

7、原谈判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4日上午9:00,现延长至2015年1月7日下午3:00;原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4日上午9:00,现延长至2015年1月7日下午3:00。

8、其他事项均按谈判文件规定执行,补充更正日期:2014年12月31日。

9、本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谈判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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