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楼工程招标公告(YLZC2014-G3-179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楼工程已由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社会[2011]57号批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自治区配套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7%:15%: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楼工程
项目编号:YLZC2014-G3-1796
建设地点:玉林市人民东路与文体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建设规模:建设实训楼1栋,共6层,建筑面积719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建安投资约960万元。
要求工期:18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贰级),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2#楼)进行现场报名。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8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上发布。9.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0775-2699223
玉林市财政局 0775-2697961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人民东路体育中心旁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352号
邮 编:537000 邮 编:537000
联系人:吴雄 联系人:杨旺椿
电 话:13507754095 电 话:0775-2692809
传 真:0775-3278001 传 真:0775-2692896
2015年1月6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