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经一路(纬十三路至横六二级路)、景八路和景五路南局村段工程设计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经一路(纬十三路至横六二级路)、景八路和景五路南局村段工程设计
二、招标编号:GXDYZC-2014-(N)74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图(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道路工程测量及设计后期服务等内容)。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网站: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南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截标、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六、中标公告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7日(共三个工作日)
七、中标结果:
中标人: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柒佰玖拾玖万伍仟元整(¥7995000.00元),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姚思清、秦荷成、韦廷恢、黄祖球、陆佳将。
九、招标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4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5533823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或横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电话:0771-5533823 传真:0771-5533823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单位: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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