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永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031号(CZ)
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永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就永城市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经依法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内容 :
1.项目名称:永城市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
2.内容:包2:车辆拍卖(根据指定数量公务用车的评估情况,对进入拍卖名单的汽车进行拍卖及相关服务),收取购买人费用不超过成交额5%,委托方免收;
二、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3月14日
三、 本项目开标日期: 2016年3月21日
四、 定标日期: 2016年3月21日
五、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丁明勋、丁雷、宋德伦
六、 中标候选人、地址、中标金额:
提供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商不足三家,按有关规定,废标。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名称:永城市财政局国资科
联系电话:0370—5116071
联系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33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名称: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祝女士 薛先生
联系电话:0370-5110937
联系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33号财政局
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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