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丰县人民法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设备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9 16:5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丰县人民法院委托,于2015年4月16日15时就新丰县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XFJY2015-029)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新丰县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XFJY2015—029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3月26日
韶关市政府采购网(http://shaoguan.gdgpo.com)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4月23日
2.评审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开标一室
3. 谈判小组组长:袁必策
4. 谈判小组成员:李小莉、陈华露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报价一览表
投标单位 | 一次报价(元) | 二次报价(元) | 三次报价(元) |
北京三月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293100.00 | 293100.00 | 293000.00 |
九、采购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三月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东12楼301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叁仟元整(¥293000.00元)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1-2198023 联系电话:0751-6849209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新丰县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