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文化广场保安人员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惠东公易采[2015]078号)的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文化广场保安人员采购项目
的中标结果公告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于 2016年2月5日就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文化广场保安人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惠东公易采[2015]078号)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惠东公易采[2015]078号
二、项目名称: 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文化广场保安人员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4320.00元 (服务期二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惠东县保安服务公司
法人代表: 曾流民 地址:惠东县平山黄排开发区升辉花园河南路144号之一
六、报价明细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产品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服务期 | 单价 | 服务 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文化广场保安 人员采购项目 | / | / | / | 2年 | /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950000 |
七、评审日期:2016年2月5日 评审地点: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2室
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 黄少辉成员:范福军 、徐敏红 、张国杰 、马文杰 。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共三家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其中广东鑫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不通过“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文化广场保安人员采购项目”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原因如下:1、该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P10页“(三)保安人员要求”部分的“13、★投标人必须承诺如遇突发事件必须能够召集30名保安人员同时到位。”所规定的要求。
2、该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P11页“六、付款期限及方式”部分的“★(一)采购人按月支付中标人保安服务费,签订合同时(合同约定每月保安服务费用10%作为保安服务绩效考核)”所规定的要求。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价格得分 | 评标总得分 | 推荐排名 |
1 | 惠东县保安服务公司 | 是 | 66.70 | 20.000 | 86.70 | 1 |
2 | 惠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20.00 | 19.956 | 39.96 | 3 |
3 | 惠州市龙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32.60 | 19.777 | 52.38 | 2 |
4 | 广东鑫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否 | / | / | / | /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862977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52-8862977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31696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 0752-875522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6年 2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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