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江河综合整治工程(百旺桥至肯旺桥)北岸景观绿化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池市市政管理局的委托,于2015年5月14日就龙江河综合整治工程(百旺桥至肯旺桥)北岸景观绿化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江河综合整治工程(百旺桥至肯旺桥)北岸景观绿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GXHCZC2015-J1-0407-XY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发售竞争性谈判条件书时间:2015年5月6日至5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五、竞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15时30分整
六、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6日(七个工作日)
七、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广西美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大写:壹佰肆拾玖万玖仟陆佰柒拾捌元玖角玖分
成交金额小写:1499678.99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编号:姓名:刘刚 编号:桂245131331960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表秀区东葛路88号嘉园小区E座1102号房 邮编 :530022
八、谈判小组成员:
专家评委名单:刘明端、黄英贤、吴庆池、谭祖嵩
业主评委:田朝霞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778-2103396)或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8-2238989 传真:0778-2208989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