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检察院地下车库及检察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装修工程配套电动窗帘采购(竞)(重招)(AG100071-C1508-2)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5 15: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天河区检察院的委托,于2015/5/5 16:05:00就天河区检察院地下车库及检察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装修工程配套电动窗帘采购(竞)(重招)(项目编号:AG100071-C1508-2)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天河区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检察院地下车库及检察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装修工程配套电动窗帘采购(竞)(重招)。
三、项目编号:AG100071-C1508-2。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公告日期:2015年05月06日。
六、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20楼开标室。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黄盛华、胡晓、吴东醒。
九、评标结果信息
子项目1:第一名:
(一)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冠明窗帘材料有限公司;
(二)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联达路1号大院1号303;
(三)成交金额:380,000.00元;成交服务费金额:8,700.00元。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61101333-1870。
采购人联系人:黄盛华;联系电话:020-3849727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或天河区检察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