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钦北区板城镇碗窑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告
广西正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钦州市钦北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钦北区板城镇碗窑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桂正中招2015-11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桂正中招2015-112
项目名称:钦北区板城镇碗窑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韦泺怡
联系方式:0777-2810606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钦州市钦北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翟才国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正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钦州市兴桂北路58号钦江丽景7号楼2单元4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泺怡 0777-2810606
四、中标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5月14日
定标日期:2015年05月13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西桂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72742.2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西海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73105.48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西诚鑫工程有限公司 | 2373379.43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裕东、刘敬欢、陈超、马焕强、翟才国
五、其它补充事宜
九、评标结果公示日期: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18日
十、说明:
1、投标人如果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材料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钦州市钦北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
联系人:翟才国
电话:1351777073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正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兴桂北路58号钦江丽景7-2-403
联系人:韦泺怡
电话:0777-28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