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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教育体育局购置柜式空调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3 16:5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受襄城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襄城县教育体育局购置柜式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购置柜式空调项目
项目编号:XZZ-G2015026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58台空调, 3匹 变频 冷暖型效能等级 新能效2级以上等。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襄城县人民政府网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5月13日
评标地点: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评标小组成员:代万甫、赵会争、张熠锐、李艳辉、袁洪涛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卓扬工程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许昌南关大街鼎鑫商务广场B幢北排19层东2号房
项目中标金额:350900元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 袁洪涛
联系电话: 0374--3569697 联系地址: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机构: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三楼评标室)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374--3998038 联系地址:襄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西
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2015 年5月13日

附:招标文件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购置柜式空调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ZZ—G2015026号)









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2015年4月19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受襄城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襄城县教育体育局购置柜式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购置柜式空调项目
项目编号:XZZ—G2015026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3匹柜式空调 58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现场需提供资质资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1日—— 2015年4月25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信息股(襄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西),联系电话:0374-3998028;
(三)报名提交资料: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须提交9000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襄城汇浦村镇银行(烟城路西段国土资源局对面),户名: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账号:620020101421001291,保证金退还时退入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与递交:
(一)领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5日领取(工作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2、地点: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信息股(襄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西),联系电话:0374-3998028;
3、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4、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二)递交投标文件:请于2015年5月13日上午9:00前递交到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襄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西,迟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参加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其它相关资质资料;
七、其他事宜:
开标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9:00(迟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开标地点: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国土资源局三楼西);
本次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襄城县人民政府网。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374-3998038
联系地址: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三楼西)。


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2015年4月19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及其它要求
一、项目需求及参数要求
采购柜式空调58台空调功率: 3匹 空调技术: 变频 冷暖类型: 冷暖型 效能等级 新能效2级以上 。
二、推荐品牌及空调质保要求
推荐品牌:格力、美的、海尔。
(一)、空调需通过节能认证(以发改委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为准)
(二)、空调整机质保期不少于6年。
(三)、所有空调外机所需镀锌喷塑支架和安装附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上门对损坏的部件或设备进行安装、更换、调试,包括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等。
(五)、在售中、售后服务要求:安装、调试必须为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接到用户报修电话,中标人必须6小时到场,如不能解决故障的,24小时不能修复,则提供相应的备机。
三、其他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三)、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四)、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承诺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后 24 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后 48 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期满3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弃权。
(六)、验收方式:先由各个使用单位及所属中心校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而后,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抽验。验收通过后,甲方签发验收报告,进入质量保修期。
(七)、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不响应者为无效投标)
(八)、预算上限:46.4万元,超出者为无效投标。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和释义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邀请中所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文件即招标文件。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公司或企业)。
3、“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4、“项目”系指本次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三)、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不授受联合体投标。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二 、 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所需的货物或服务,以及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项目需求及其它要求;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针对该项目双方约定的主要内容);
(6)、合同书;
(7)、附件。
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制。
3、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如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我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否则后果自负。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15日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和说明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投标,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一)、投标文件书写、计量单位使用等
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的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见附件。
2、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人应按附件中招标文件的要求,以A4幅面装订成册(胶装),编排目录,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投标法人或代理人签字、日期等字样。
3、投标文件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4、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
(三)、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列备注栏。
(四)、1、投标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为目的地的人民币交货价(含运杂费、安装、调试、税金、验收至交付采购方之前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投标货币: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五)、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特殊招标项目在“货物项目要求”部分另行规定。
2、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不予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9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人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须向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提供一份合同原件),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和采购人约定后向采购人提交。
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
(2)、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以骗取中标的。
(3)、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审结果的。
(4)、投标人恶意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或招标人进行攻击的。
(5)、取得中标资格后不按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其承诺履行合同的。
(6)、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投标且未书面通知招标人。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正本须在封面和须签章处加盖公司红色印章并由法人或法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处签字(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副本须在封面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中附件部分)规定处加盖公司红色印章并由法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处签字。
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员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用非透明文件袋分开密封并标注“正本”、“副本”等字样,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人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现场送至招标人。
2、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撤销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撤销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五、特别提示
(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且在评标时同时提供与复印件一致的原件。
(二)、如果供应商认为本次所采购项目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请以书面形式向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提出询问和澄清。
(三)、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四)、中标结果及相关信息请登陆: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许昌政府采购网和襄城县人民政府网。
(五)、招标人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六)、投标人如果中标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和证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评标委员会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据。
(八)、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材料,评标时没有提供与复印件相一致的原件的。
5、投标主要设备和材料无厂家、产地、品牌、型号、详细参数的;
6、不响应付款方式的;
7、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上限的;
8、出席代表与授权书中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不相符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投标文件除签名外,不允许手写。
(十)、为了防止或纠正违法的或者不正当的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询问、质疑或投诉。询问或质疑电话:0374-3998038,联系人:蔡女士,投诉电话:0374-3998038。
(十一)、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所有。
六、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可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评委将对其进行身份的符合性检查。
2、开标时,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二)、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根据该项目的性质和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方的代表组成。
(三)、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
1、开标后,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投标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投标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据。
5、评标委员会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投标成为实质性投标的投标。
6、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五)、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六)、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1、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条件进行。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并按下列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依据以下所列因素,做出资格性、符合性评审。评审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综合评分,可列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名称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投标材料一致。
(2)、投标函。投标函附录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必须完整有效。
(4)、必须有完整、可行的售后服务计划,提供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必须合理。
(5)、不得有废标条件所列情形(本文件第三部分第五项第八条规定);
(6)、投标文件必须装订规范、文字清晰、无实质性差错,所提供资料准确完整。
(7)、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4、评委会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评审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判和打分。各投标人最后得分为各评委的最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根据名次推荐1一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
5、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60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2)技术部分(20分)
(1)技术特点、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在0-10分之间进行打分。
(2)性能、质量: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从可靠性、先进性、成熟性、操作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整体评价,在0-10分之间进行打分。
(3)综合实力6分
(1)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合同原件,每提供一份加2分;最多得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并在评标时出具相应的完整的原件合同,否则不得分,以合同原件为准,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备核实)。(0-6分)(提供原件)
(4)财务状况4分
投标人财务制度健全,2012、2013年度以来财务报告通过中介机构审计,且要素齐全,真实完整,根据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情况综合评定。(0—4分)(提供原件)
(5)售后服务承诺6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合理的售后服务计划(包括人员培训计划、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人员24小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时间。(0-2分)
(2) 供应商在河南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备有专业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详细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单和售后服务地址电话)。(0—2分)
(3)质保期内服务承诺(包括设备出现任何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负责维修等承诺)。(0-1分)
(4)质保期外服务承诺(包括免费维修保期的时间、有偿服务的价格等)。(0-1分)
(6)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4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整洁、完整、无错误、目录页码清晰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等酌情打分,最多得4分。(0—4分)
6、本评分办法中的各种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评标时同时提供与复印件一致的原件。
(七)、保密
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七、授予合同
(一)、定标准则
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
2、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
(二)、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三)、公示中标结果、发出中标确认书
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公示中标结果,并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方发出中标确认书。中标确认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中规定的货物数量予以适当增减以及拆包授予合同的权利(其幅度不得超出±10%)。投标人不得在此情况下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如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五)、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按指定的协议书格式签订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依据。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参考)

1、定义
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1.3“甲方”系指通过招标方式,接受合同服务的采购人。
1.4“乙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服务的中标方或供应商。
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3.技术规格和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4.合同期限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价格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乙方为其所提供货物设备和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
6.索赔
6.1乙方对所提供货物设备和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6.1.1乙方同意甲方取消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设备和服务项目,退还已经收取的该类货物设备的货款。
6.1.2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的金额巨大的,同意甲方终止全部项目合同,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签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7.不可抗力
7.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7.2受损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双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双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履约保证金
8.1中标单位需按采购单位要求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8.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
8.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8.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9.争议的解决
9.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9.2提交正式仲裁的争端属涉外的,应在北京或中国国内其他地点,由指定的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或规则予以最终裁决。
9.3合同双方均为国内法人的,其争端的仲裁应由合同发生地许昌市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
9.4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9.5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9.6在仲裁期间,除下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0.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期限为 一 年。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自动终止:
10.2.1发生不可抗力时。
10.2.2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合同终止,责任方赔偿损失。
11.合同修改
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12.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3.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3.1合同书应用中文书写。合同五份,甲乙双方及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和襄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合同生效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招标人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参考)

(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该项目的特殊性协商约定)略。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第六部分 合同书 (样本、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签发的中标确认书和招投标文件,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材料(如果有的话)、中标确认书、合同条款、补充协议(如果有的话)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金额及交货期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合计 大写: 小写:
三、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且保证不是库存或积压品(包括零部件),符合国家、部委或地方相关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方应在产品使用期限内,承担所提供的货物因自身质量原因产生的责任。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年月日前,供方负责将货物按需方规定的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五、货物标志、包装、运输:按招标文件办理。供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规定的地点,运费自理。
六、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供方在交货时应执行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的规定,向需方交付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培训。
七、货物验收: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需方有权对供方所交货物抽样做试运行实验、实验室检查。
八、售后服务: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九、结算方式: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 年 月 日前付总价的 %,剩余 %满六个月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十、法律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品牌、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费用。因更换而造成的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2、供方逾期交付货物,应向需方每日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满15日仍未全部交货,按不能交货处理。仅支付已验收货物的货款,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供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不能交货,应向需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4、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应向供方支付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金额5‰的违约金。
5、因供方原因造成逾期付款,需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质量鉴定: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襄城县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鉴定结论。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一份、招标人三份。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第七部分 附件
附件1:


投标书

致: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XZZ—G2015026号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一览表
(3)投标偏离表
(4)销售业绩情况表
(5)金额为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售后服务承诺
(9)资格证明文件
(10)关于资格声明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即(大写) 。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 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8、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交货期 所投品牌
大写: 小写: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注:交货期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的最终时间(日历天)。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一览表
序号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设备 安装 单价 总价 产地及厂家


合计 大写: 小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附件4:
投标偏离表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附件5:
近两年销售业绩情况表
序号 购买单位 货物名称 金额 销售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
单 位 性 质 :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

法人授权书

本人 (法人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果,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





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7、相关授权书原件
8、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
10、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9:

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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