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凌云县农业综合开发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二成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凌云县财政局的委托,于2015年5月8日就“凌云县农业综合开发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二”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农业综合开发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二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2-0053-KL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凌云县玉洪乡莲灯村甲要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凌云县那希王至小河屯级生产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 21日(七个工作日)
六、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二楼会议室(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F10栋)。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莫少荣、黄爱菊、张琼芳(业主评委)。
七、成交结果:
成交人:广西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城东路拉域迎龙家居建材市场广西路桥对面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拾叁万捌仟捌佰捌拾元壹角(¥538880.10)
项目经理:莫中伟
承诺工期:45日历天
八、采购单位:凌云县财政局
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凤朵 联系电话:0776-2819588、2831096(FAX)
十、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未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6-2819588
3.质疑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