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民政局2015年大米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丰县民政局委托,于2015年5月8日就新丰县民政局2015年大米采购项目(XFJY2015-02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新丰县民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民政局2015年大米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XFJY2015-02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4月17日
韶关市政府采购网(http://shaoguan.gdgpo.com)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5月8日
2.评审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吴显科
4.评审委员会成员: 蒋大粤、张朝红、李运件、陈祥新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序号 | 投标人 | 汇总总分 | 平均得分 | 名次 |
1 | 南雄市金友粮油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 279.6 | 93.2 | 2 |
2 | 新丰县新供销农产品有限公司 | 285.05 | 95.02 | 1 |
3 | 佛冈县旺发家纺有限公司 | 248 | 82.67 | 3 |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新丰县新供销农产品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西路153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443800.00元)。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1-2198023 联系电话:0751-228593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新丰县民政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本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敬请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