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新城镇政府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失败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2 10: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受新兴县新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兴县新城镇政府消防器材项目(招标编号:XXG2015-XJ046)于2015年5月12日上午9时在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三楼交易大厅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本项目只有2家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因此本项目招标失败。
特此公告。
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