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公安局业务用房石材幕墙工程中标公示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新县公安局业务用房石材幕墙工程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县公安局业务用房石材幕墙工程
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25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5年4月1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5月8日
评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厅
四、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三丰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72.994105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济宁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54.837098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友联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57.890987万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县公安局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376-2727773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口广汇国贸B1208室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6697/65996698
传 真:0371-6599669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新县公安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