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扶绥县人民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扶绥县人民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预定。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工程名称 | 扶绥县人民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 ||||||
招标人 | 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评标时间 | 2015年5月8日 | 开标评标地点 | 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唱标记录 | 详见唱标记录表 | ||||||
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 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 1 |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
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 3 | ||||||
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 |||||||
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
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 | ||||||
中标价 | 一标段:捌仟伍佰伍拾伍万陆仟肆佰贰拾元伍角贰分,小写:¥85556420.52元 | ||||||
二标段:伍仟伍佰柒拾贰万柒仟零壹拾玖元叁角肆分,小写:¥55727019.34元 | |||||||
被判定为废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投标人 | 原因 | 依据 | ||||
无 | 无 | 无 | |||||
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 投标人 | 原因 | 依据 | 结果 | |||
无 | 无 | 无 | 无 | ||||
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分 | 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资格审查 | 商务标 | 技术标 | 评委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 合格 | 69.99 | 20.50 | 徐贵明、颜家伟、黄丹萍、黄国政、梁辉 |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69.66 | 18.60 | ||||
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 合格 | 69.84 | 19.20 | ||||
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 |||||||
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69.997 | 20.00 | ||||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68.842 | 19.70 | ||||
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69.674 | 19.10 | ||||
公示时间 | 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3日(3个工作日) |
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和其他厉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受理异议电话:0771-7516799,电子邮箱:/,地址:广西扶绥县贤仕路,联系人: 陶工 。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电话: 0771-3813399 ,传真: 0771-5783465 ,电子邮件:gxdycf@163.com ,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由于原地址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6楼609室搬迁),联系人:钟工、罗工。
投诉受理单位:扶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7521999,电子邮件:562039829@qq.com,地址:广西扶绥县。
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5月 11日
招标人(盖章):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