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15年04月22日新乡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三所综合安防系统(第二次)项目(新交采2014ZB225)结果公告废标原因更正如下:
废标原因:在现场演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演示现场条件不具备,无法认定与市监管支队监控平台无缝对接的技术要求,无法继续评审。评标委员会通过表决,一致认定本次招标废标。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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