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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法律服务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规划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JOB2015-FW021-ZFCG0961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5年4月8日

七.预成交结果:

第一预成交人为:浙江创欣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为:陆万元整(¥60000.00元)

第二预成交人为: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为: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99999.00元)

各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对该预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这第一预成交人正式转为成交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永康街639号美宝龙中心南楼B-603室

联系电话:0579-82050038     传真:0579-82068009

 

查看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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