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电子电器设备购置项目及安装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电子电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电子电器设备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044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包括电视机、柜式空调等;
二标段包括电脑、打复印一体机、监控设备、电钢琴等;
三标段包括塑钢走廊等;
各标段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4月30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审结果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市恒运电器有限公司 报价:52934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延津县恒昌电器有限公司 报价:51306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镕铸商贸有限公司 报价:547776元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延津县曙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1683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天亿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1863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乡市速龙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182850元
三标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标段招标失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桑女士 电 话:139373571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3977434 15937165815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