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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2、13标段二次、14标段三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4-29 17:2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封丘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213标段二次、14标段三次)开标会议于201504299:00时(北京时间)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三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封丘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213标段二次、14标段三次)

项目编号:新交建SL15-029

二、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十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开封市京华水表厂

中标金额:820816.75 ()

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封市华瑞仪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9508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江花水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00373.00()

十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江花水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47060.80()

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封市华瑞仪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58516.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开封星阳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66500.80()

十四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开封市华瑞仪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00196.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市金凤来仪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31830.00()

十四标段本次招标失败;

0429日至0504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新乡市水利局

电话:0373-2079602     传真:0373-2079602

邮箱:xxjck@hnsl.gov.cn

邮编:453000

地址:新乡市自由路81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373-82981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0371-86525705    18738564038

                                                    

20150429

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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