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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城区文体中心及储备地围墙工程成交公告(项目编号:GXZC2015-J2-0049-ZC)

作者: 发布于:2015-04-28 10: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驿马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海城区文体中心及储备地围墙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5-J2-0049-Z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C2015-J2-0049-ZC

项目名称:海城区文体中心及储备地围墙工程

项目联系人:庄海宁

联系方式:0779-2038244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驿马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驿马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林燕 联系电话: 0779-320815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 址: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B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庄海宁 联系电话:0779-2038244 传真:0779-3207029

 

四、成交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4月28日

成交日期:2015年04月2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鑫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海市北京路祥和大厦第511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玖佰伍拾肆元玖角壹分(¥215954.91元)。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兴强、熊昭丽、林燕

 

五、其它补充事宜

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质疑联系部门: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79-2038244

投诉联系部门: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                电话:0779-209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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