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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2015年庄头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4-22 11: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尉氏县2015年庄头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中标公示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就尉氏县2015年庄头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尉氏县2015年庄头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
招标编号:尉财采2015(01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期:2-8施工标段 60 日历天,9标段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4月21日
评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四、中标信息: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619343.34元 项目经理:邱辉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江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619454.66元 项目经理:王正文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旭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619672.39元 项目经理:梁红伟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314004.37元 项目经理:张庆峰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周口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315346.14元 项目经理:赵三民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邦鹏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315484.74元 项目经理:陈伟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148465.70元 项目经理:刘振华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平县恒元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224594.53元 项目经理:李立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原阳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323792.30元 项目经理:张选记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中泽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232503.20元 项目经理:林奕文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正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2292353.60元 项目经理:陈党委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莘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332264.00元 项目经理:安宪春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40810.49 元 项目经理:高颖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1448296.03元 项目经理:吕继臣: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1453033.03元 项目经理:李 慧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七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豫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39866.88元 项目经理:贾龙江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兰考县金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40796.06 元 项目经理:胡长奇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亿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40885.99 元 项目经理:王亚攀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八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1455644.08 元 项目经理:介俊红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鹤壁市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69769.74元 项目经理:杜新武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商都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1470702.87元 项目经理:李青春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九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河海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0000.00元 项目总监:朱清民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东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6600.00元 项目总监:石宜清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7500.00元 项目总监:祝林彦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另:包1投标商不足三家,暂不开标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13592607809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同时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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