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石潭镇创强图书及书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ZD15-007AG
三、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石潭镇创强图书及书架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图书及书架 | 中小学图书58850册,书架156个 | 合同签定后 30 个日历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5年3月26日,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清远市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gdgpo.gov.cn/showNotice/id/297e55e84c46e569014c54c8ca4e4847.html)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4月17日
2、评审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习万球
4、评审委员会成员:习万球、陈翠松、谭曼琼、甘鹏飞、伍伟玲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如下:
序 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 过符合 性审查 | 商务得分 (20分) | 技术得分 (45分) | 价格得分 (35分) | 综合得分 (100分) | 名 次 |
1 | 深圳市育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18.60 | 39.20 | 32.50 | 90.30 | 1 |
2 | 江苏大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否 | — | — | — | — | — |
3 | 深圳市瞭望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18.60 | 38.80 | 28.27 | 85.67 | — |
4 | 广东天卷图书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18.80 | 38.00 | 21.67 | 78.47 | — |
5 | 佛山市东方书城图书有限公司 | 是 | 19.80 | 37.20 | 29.01 | 86.01 | — |
6 |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是 | 19.80 | 38.80 | 28.78 | 87.38 | 2 |
7 | 北京盛世书香图书有限公司 | 是 | 14.50 | 35.20 | 29.51 | 79.21 | — |
8 | 广东才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20.00 | 38.40 | 27.24 | 85.64 | — |
9 | 广州宋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否 | — | — | — | — | — |
10 | 广东世纪光华书业有限公司 | 否 | — | — | — | — | — |
11 | 广东恒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20.00 | 40.80 | 25.81 | 86.61 | 3 |
12 | 中山市天宇文化教育设备 有限公司 | 是 | 17.50 | 34.00 | 22.33 | 73.83 | — |
13 | 广东文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18.00 | 35.40 | 30.08 | 83.48 | — |
备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的前三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若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相同的情况,则以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若出现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情况,则以其技术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若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九、中标供应商信息:
1、单位名称:深圳市育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荔园路9号4楼B#
3、中标图书下浮率:大写:百分之七十四(74.00%);中标双柱六层双面书架金额:人民币陆万贰仟肆佰元整(¥62,400.00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联 系 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20853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12号七楼
2、采购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63-5813296
联系地址: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财政局大楼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祝先生
办公电话:0763-3378455、3367466(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传真号码:0763-3378200(自动传真,不接听电话)
电子邮箱:qyzdorg@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原建北大厦副楼)第十层东面
邮 编:5115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