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照摄像器材采购项目谈判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1 11: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照摄像器材采购项目已于2015年4月2日进行谈判,现谈判工作已结束,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5年4月10日的《成交供应商复函》,现将谈判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照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CZX[2014]-194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西新街一号
联系方式:029-87292100
地址:西安市四府街41号
联系方式:029-68936784 8761148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同步录音录像照摄像器材
项目用途:办公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六、谈判结果信息:(包括分包项目名称)
1、谈判成交供应商:陕西吉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谈判成交金额:46.9万元
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4、联系人:张亮
5、联系电话:18066618321
七、谈判小组人员:高利梅 尚立兆 常贵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宏、张社教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68936784/87611480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