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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政府采购201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装修、装饰工程定点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0 09:4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延津县政府采购201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装修、装饰工程定点项目结果公告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津县财政局的委托,就延津县政府采购201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装修、装饰工程定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延津县政府采购201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装修、装饰工程定点项目

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5] 018 号

二、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全县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下属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小额装修装饰类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本谈判文件中简称“小额装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定点采购。乡镇小额小额装修可参照执行。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5410日—2015415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同时发布采购公告。

四、成交信息:

河南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嵩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新乡市嘉星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林州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  

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丰鑫源建筑有限公司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延津县财政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3-762780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737351156

监督单位: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延津县财政局

20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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