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实验小学便携式录播系统及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受灵宝市实验小学的委托,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就灵宝市实验小学便携式录播系统及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灵宝市实验小学便携式录播系统及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HN/LB15-007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5年3月16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4月9日
评标地点:灵宝市电力宾馆三楼会议室
评 委:薛清龙、杨书军、别松涛、付君芳、李怀玉
监督机构:灵宝市财政局、灵宝市工商局
四、中标信息:
灵宝市实验小学便携式录播系统及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公司名称:灵宝宏基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灵宝市亚武路
项目中标金额(元):439790.00元
主要中标货物参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 注 |
1 | 便携式录播主机 | 中庆M220 | 1 | 台 | 82000 | 82000 | |
2 | 高清摄像机 | 索尼EX160 | 1 | 台 | 21000 | 21000 | |
3 | 台式电脑 | 宏基D430 | 56 | 台 | 4080 | 228480 |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艳红
联系电话:0398-8859621 15839855325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联系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