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幼儿师范学校虚拟演播厅及校园电视台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幼儿师范学校的委托,就虚拟演播厅及校园电视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虚拟演播厅及校园电视台
项目编号:JZFCG-G2015036-1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虚拟演播厅及校园电视台设备。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4月14日9:00
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评标4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杨锦钊、马慧敏、王洪亮、陈东杰、张合伦,推荐陈东杰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监督:韩占怀、王卫军
四、评标结果
第一名河南省精华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河南金之诚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名郑州日电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名河南省精华科技有限公司为拟中标单位,中标金额:¥888000.00元。第二名河南金之诚商贸有限公司为备选中标单位,报价金额:¥990000.00元。
五、拟中标供应商和中标标的
拟中标供应商:河南省精华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福彩路1号。
中标标的:虚拟演播厅及校园电视台设备。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幼儿师范学校;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939128352;地址:襄城县八七路。
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女士;电话:13323993003;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未中标供应商请在公示期满后速来办理退还保证金事项。谢谢合作!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