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七里营镇廉租房龙泉李台社区17#、18#楼、鹿鸣苑住宅小区15#、16#楼二层营业房工程(二次)结果公示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2-20 13:16:51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2014年2月18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乡县七里营镇廉租房龙泉李台社区17#、18#楼、鹿鸣苑住宅小区15#、16#楼二层营业房工程(二次)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 标 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二、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新乡县七里营镇廉租房龙泉李台社区17#、18#楼、鹿鸣苑住宅小区15#、16#楼二层营业房工程(二次)
四、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3】122号
五、中标结果:
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李台社区2010年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翔宇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965144.5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乡市隆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971371.03元
说明:公示期限为自结果公告发出三个工作日。如果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采购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与招标人联系进行申诉。
六、招 标 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94116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庆娇 联系电话:15713738261
谨对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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