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六、九标段)招标中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六、九标段)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内蒙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2784号
采购文件编号:XHTC-GC-2012-17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12年11月23 日-2012年12月3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成交供应商
中标价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第六标段
XHTC-GC-2012-176/06
河南黄河水文科技有限公司
20,568,865元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第九标段
XHTC-GC-2012-176/09
北京金水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4,754,2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如下:
评标委员会成员:薛文华、武蛟生、蔡咏梅、高利梅、史世斌、董智、张晓宏、张炜、魏敏
采购人代表:张武忠
监督人员:高峰、尹建国
说明:
1.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的质疑作出回复,可以在回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及投诉电话:
2.1内蒙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0471-4929430
2.2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0471-5185331 15147150332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3.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3.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3.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3.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3.6 必须为本次活动当事人;
如质疑或投诉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答复和受理。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