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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门诊统筹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试点”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11-26 11:27:00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门诊统筹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试点”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 目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批准文 件 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 4273、4274、4275号

项 目 编号:SDDYNM-12049

采 购 方式:公开招标

招 标 代理: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公 告 时间:2012年11月29日-2012年12月5日

产 品 名 称: 内蒙古自治区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门诊统筹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

成 交 供 应 商:用友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第 1标段:成交金额1330万元;第2标段:成交金额1310万元;第3标段:成交金额1220万元;

评 审 专 家:鲍玉来 李江南 吴学清 秦 涛 戴常青

采 购 人 代 表:王成亮 侯 富

监 督 人:巴特尔

说明: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及投诉电话:

2.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0471-6945095

2.2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0471-5296825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3.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3.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3.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3.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材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原件;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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