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含警示教育基地)及接待中心建设工程中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01-16 08:38:58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
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
(含警示教育基地)及接待中心建设工程
中 标 公 示
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含警示教育基地) 及接待中心工程于2013年1月15日上午10时在鹤峰县住建局招标大厅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鹤峰县向宇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 怡
投标报价: 1105.034849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北鹤峰县宝来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候建华
投标报价: 1105.023922万元
特此公示(公示五天)
举报电话:0718—5282748
二O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