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BT模式、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5-31 08:25:14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新乡市卫滨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新乡市卫滨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此项目开展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卫财招12-002-2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产业园区 2、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5226.07平方米,框架六层。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 3.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1标段为施工标,2标段为监理标。 4、工期要求:2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200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施工标(1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 6.2监理标(2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携带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 监理标投标人必须携带法人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国家注册资格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2、凡有意参加者,请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 6 月 26 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卫滨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左春海 电 话:0373-5466230 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职女士 电 话:0373-3515135 九、监督部门: 卫滨区财政局:0373-2725936 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 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卫滨区发改委:0373-2826079 卫滨区检察院:0373-5121099 卫滨区城乡建设局:0373-282612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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