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检验检疫综合技术实验用房工程所需空调末端及相关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2-08 10:00:00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
招标编号:0664-1260SUMEC904江苏苏美达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就江苏检验检疫综合技术实验用房工程所需空调末端及配套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1、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江苏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实验用房工程1.2招标内容:空调末端及相关服务1.3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京新城科技园E-32地块1.4工程规模:65000平方米1.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供的文件:2.1报名单位应是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运行的法人,招标内容在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如代理商参与投标,注册资金≥200万元,报名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有效授权。2.2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名时提供认证证明文件。2.3报名单位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和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报名时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2009~2010年)、近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2.4报名单位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1年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2.5所投设备要求知名品牌,制造厂商应通过质量、环保、安全体系认证,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及附件”和“产品鉴定证书”,相关配套产品通过“3C”认证;,还应提供其他的相关的证书。2.7报名单位业绩要求:①业绩清单:提供201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同类产品的业绩清单,注明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及时间。②合同要求:提供201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同类产品供货合同至少3份,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2.8报名单位在南京市有较强的技术支持机构和队伍,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表。2.10资格预审时,报名单位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报名单位近3年内(2009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的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原件,如不提供,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3、随上述资料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4、上述预审资料均须提交原件,相关原件经当场核对后即退还报名单位;提供资格预审文件3份,1正2副,以上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5、对报名单位,招标人还将对其企业的技术实力、企业信誉等进行考察,考察的结果将作为资格预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6、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日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7、招标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如报名单位较多,招标人将按择优原则确定入围单位;对未通过资格预审或未入围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8、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自负。 9、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除必要原件外)均不予退还。10、资格预审公告时间及报名咨询时间:2012年2月3日到2012年2月7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30,节假日休息。11、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2012年2月14日上午9:00—10:0012、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地址:南京市中华路99号4楼406室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0号苏美达商务中心305室。联系人:杜文娴 电 话:025- 84766352 传 真:025-8452537014、业主联系人:郭平 电 话:025- 57724899 传 真:025-5772579915、本招标监督部门: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察审计室 监督电话:025-52345136 联系人:李冬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美达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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