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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东新区CBD商务区与龙湖南区工商所装修工程(废标后重新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于:2011-11-16 11:15:43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东新区CBD商务区

与龙湖南区工商所装修工程(废标后重新招标)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1-553CZ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就该单位郑东新区CBD商务区与龙湖南区工商所装修工程(废标后重新招标)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东新区CBD商务区与龙湖南区工商所装修工程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东新区CBD商务区与龙湖南区工商所装修工程。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期:30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 2011年10月21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11年11月10日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刘烨君、宁卫远、付思峰、韩宗保、李向平

五、中标信息:

聆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价为:873630元人民币;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7号。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371- 65942911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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