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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标不掏钱取消3年竞买资格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4-03-09 13:37: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针对土地招投标、土地挂牌中出现的乱举牌、拖欠土地款、中标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成都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工作通知》

针对土地招投标、土地挂牌中出现的乱举牌、拖欠土地款、中标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成都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工作通知》。

《通知》规定,招标出让宗地的标底,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起拍价、起始价、底价,要根据土地成本、基准地价、宗地区位条件、规划设计条件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投标人、竞买人参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该宗地基准地价的15%。投标人、竞买人申请参加多宗土地投标、竞买的,其缴纳的保证金额度,将以最高的宗地缴纳。

此外,有关方面正在探索和制定相关政策,让竞买人按照自己竞买的土地宗数,足额缴纳土地保证金;投标人、竞买人中标、竞得出让宗地后,不按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简称《合同》)的,视为中标人、竞得人单方面违反承诺。;对不与出让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竞得人、或与出让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受让人,将取消其3年内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投、竞买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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