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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米举高消防车与高层供水消防车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11-02 08:46:10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101米举高消防车与高层供水消防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SZCG2012036407

2.招标项目名称:101米举高消防车与高层供水消防车采购

3.标的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4.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2年11月2日12时至2012年11月14日09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2)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非 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书或授权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出现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以及售后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4)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 近三年内(即从2009年10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上传扫描件,原件备查。

6.答疑事项:2012年11月06日12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2年11月09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7.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8.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1月14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9.本项目实行实施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评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请于 2012年11 月14日09:30至10:30期间将投标人资质要求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到市政府采购中心102室,逾期不予受理。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有关资质文件进行真实性核查,并将审查结果以公告形式发布。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我中心的相关公告指引配合查验,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第二阶段评审:2012年11月 19日14:10 时。

10.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1.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0755-83948170

网上操作咨询: 89805900 -- 6 89805300 -- 6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89805900 89805300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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