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号牌识别系统维护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号牌识别系统维护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2-28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839777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
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915024、65910924-811、815
采购用途:自用
项目维护服务时间:招标人要求维护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的性质:机动车号牌识别系统维护、监理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20万元/年,三年总计1860万元
分包号 |
简要技术要求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年) |
第一包
(BJJQ-2012-283-01) |
机动车号牌识别系统中心值班和上端软件维护 |
人民币60万元/年,共三年 |
第二包(BJJQ-2012-283-02) |
机动车号牌识别系统上端硬件系统维护 |
人民币60万元/年,共三年 |
第三包(BJJQ-2012-283-03) |
机动车号牌识别系统下端设备维护(远郊卡口系统设备) |
人民币210万元/年,共三年 |
第四包(BJJQ-2012-283-04) |
机动车号牌识别系统下端设备维护(旅行时间检测系统设备) |
人民币190万元/年,共三年 |
第五包(BJJQ-2012-283-05) |
机动车号牌识别系统市政维护 |
人民币85万元/年,共三年 |
第六包(BJJQ-2012-283-06) |
机动车号牌识别系统维护监理 |
人民币15万元/年,共三年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北京地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相应的技术保障机构;
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中:
第五包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第六包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6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10月26日起至2012年11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会议室(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银行帐号:9112 0154 8000 12262
开户行行号:3101 0000 0132
项目联系人:吕晓萌、徐静
联系方式:010-65915024、65910924-811、815
传真:010-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复印件)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5 北京地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相应的技术保障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适用于第五包);
7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复印件,适用于第六包)。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
政府采购网(http://www.bj-procurement.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