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区桥梁工程地质补勘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区桥梁工程地质补勘已获得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地质补勘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107辅道(东三环)—北三环(姚桥路)立交桥、郑州市107辅道(东三环)—金水路立交桥及郑州市107辅道—商都路立交桥。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区。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桥梁工程地质补勘的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桥梁工程勘察业绩。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2009年1月1日以来主持完成类似桥梁工程勘察业绩。3.3. 外省企业在中标后需办理进豫备案手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按《河南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豫承接业务登记管理办法》(豫建设标[2010]11号文)规定的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并接受日常监督管理。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4、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按上述要求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2009年1月1日以来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勘察业绩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9、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
联系人:张先生 郭先生
电话:0371—86633510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