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
|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单位的委托,为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68-1247ZD212F)采购所需的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包或部分包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指: 1) 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经营且具有所投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3) 投标人在深圳地区必须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非深企业需提供在深圳工商局注册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 投标人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5) 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2009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由营业执照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需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为有效期)。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2年 10 月 10 日至2012年 10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2年 10 月 23 日09:00时至0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2年 10 月 23 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公开开标。 7、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 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 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电话:0755-82786028 0755-82786018/82786038-808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林小姐 保证金联系人: 0755-82786038/82786018-802 彭女士 网址: http://www.ccgp.gov.cn http://www.szzdzb.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