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75中学综合楼、实验楼及实验楼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9-28 07:58:25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75中学综合楼、实验楼及实验楼改造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C2012-G-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经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七十五中学的委托,现就郑州市75中学综合楼、实验楼及实验楼改造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郑州市75中学综合楼、实验楼及实验楼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JSC2012-G-11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畜牧路交叉口南100米; 建设规模:综合楼:建筑面积6053.96m2、地上5层、框架结构,实验楼:建筑面积2633.97m2、地上5层、框架结构,实验楼改造:建筑面积3502.65.96m2、地上5层、框架结构; 投资概算: 约20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潜在投标人须先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5、为贯彻落实郑财办购〔2012〕8号《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小型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声明函格式详见郑财办购〔2012〕8号文)。 凡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先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接受时间: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0月10日(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受托人身份证及《进豫备案介绍信》(若有);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小企业声明函》留原件,其他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 500 /份,招标文件售后不予退还; 4、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八路与纬三路交叉口西北角苹果工社三楼)。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 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第七十五中学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畜牧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 系 人:李智 电 话:0371-601166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八路17号 联 系 人: 王威 电 话: 0371-63225115 郑州市第七十五中学 2012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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