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双港新村”还建楼建设工程(C地块)地质勘察采购项目延期招标公告
大冶市“双港新村”还建楼建设工程(C地块)地质勘察采购项目延期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2〕B178号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其所需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DP-DY201208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双港新村”还建楼建设工程(C地块)地质勘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8份,并通过审查。以上所有内容费用采购预算价为 4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
5、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公示期间由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中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6、参加投标供应商需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持可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执业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2 年 9 月 20 日至2012年 9月 24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室(湖北省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9日下午2:30 时(注:下午2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湖北省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3楼)
八、开标时间:2012年9月29日下午2:30时。
九、开标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
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购人: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720641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冶办事处)
地址:大冶市东风路34号中财保险大厦11楼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8972806000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 年9月20日
诚实守信承诺书
(投标人签署)
我单位(公司)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并承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未取得资质(资格)证书承揽工程(采购项目)或超越资质(资格)等级、范围承揽工程(采购项目);
(2)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秩序;
(3)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4)在投标活动中,不如实填报投标活动有关资料,不按要求提供原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监管机构行贿谋取中标;
(6)一年内出现两次无效投标(包括迟到、标书密封不符合要求、授权委托人未到场、保证金未提交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等)
(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8)其他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行为。
如我公司在投标活动中出现以上不良行为的,愿意接受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视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罚(单处或并处):
1、警告;
2、罚款;
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人: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