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院空调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12年8月27日
项目名称:北京协和医院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HG120322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
招标内容:分体空调采购、安装(含室内漏电保护开关的采购和安装);室外冷凝水集中排放设施采购、安装。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相应程序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交付时间:依照合同约定
3、交付地点:新开路80号青年公寓、北京协和医院院内护士楼宿舍、19号楼宿舍。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9月18日,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现场踏勘时间:2012年8月31日上午9:30
现场踏勘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叶盛楠
联系电话:010-69156084
传真:010-69156663
注意事项:
(1)为准确编制投标文件及确定投标报价,参加踏勘的供应商应当自带测量工具,以便准确测量投标涉及产品及相关辅材等的长度、面积、体积、容量等,如果认为招标文件有需要澄清和修改之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澄清要求。该要求必须加盖公章并应向采购单位及采购中心按照本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各传真一份,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踏勘供应商未提出相关要求的,则视为供应商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一旦供应商被确定为中标人,其依据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其报价及其它实质性内容在签定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更改,否则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本项目未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为保证履约质量,未参与现场踏勘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所有参与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应当在现场踏勘登记表上签字,以便作为届时参与投标的依据。
(3)供应商错过集中踏勘日期的,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再次组织。
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9月18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9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铁道大厦(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4号,世纪坛正南300米路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协和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5号
联系电话:010-69156084
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7
项目联系人:谢蓉晖
联系电话:010-8308496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