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公安局业务用房消防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汝州市公安局业务用房消防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2―056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汝州市公安局业务用房消防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名称:汝州市公安局业务用房消防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14166.67㎡,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九层
建设地址:汝州市丹阳东路消防大队东隔壁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消防、通风排烟系统的所有内容(防火卷帘门除外)。二标段需采购四部电梯(十层十站),三部为乘客电梯、一部为消防梯;提升高度37.5m,额定载重量1000kg,速度1.5m/s。
二、标段划分:
一标段:消防、通风排烟系统
二标段:电梯四部(客梯三部、消防梯一部)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由企业所在地清欠办(如当地无清欠办,则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2012年1月1日后且在有效期内);
7、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消防工程;(至少1项,以提供工程原始合同为准);
10、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证明等;
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著名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品牌的制造商必须为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制造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5、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供应商为授权经销商的除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外,还需承诺由生产厂家负责安装调试(报名时提供生产厂家安装承诺书);
6、经销商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授权经销证书,另外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进口件承诺书,
7、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维修措施;
8、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安全标准;
9、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河南省、平顶山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无劣迹。
10、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企业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和经验;
12、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报名,并提供该品牌的长期授权委托书以及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四、报名须知:
报名单位须携带:报名企业须携带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资质要求的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2年09月 7日至2012年09月 13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及领取文件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汝州市望嵩中路309号502室);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9月 27日9:00 前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幸祥
联系电话:13781858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6865119、13513895955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