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2012100603346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1、项目编号:YZ2012100603346
2、项目内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设备采购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血液透析机 |
1 |
套 |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
2 |
卡式快速灭菌器 |
1 |
套 |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
3 |
宫腹腔镜 |
1 |
套 |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
4 |
内窥镜摄像显示系统 |
1 |
套 |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
本项目共分4个包,谈判申请人可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谈判申请人应分包制作、封装及投递谈判申请文件。谈判申请人需对每一包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如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2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完整、清晰的授权)。
3.4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代理商在同行业中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承诺近三年内拖延、无故不履行合同或违约等且近三年内无民事诉讼的情况,必须承诺在参加本项目谈判期间无诉讼的情况,同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
3.6 所投设备的供应商或代理商应在昆明市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驻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4、谈判文件的索取:自2012年9月6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时间除外)起到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三部315室购买。
5、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包,售后不退。
6、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供应商的谈判申请文件应于2012年9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将谈判申请文件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包含谈判申请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并密封交至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7、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8、谈判开始时间:2012年9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10、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发布,请各谈判供应商在接到变更通知后以签字盖章并回传确认。
1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天内交货验收完毕。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约定事项执行,完成所投产品的生产、运输到指定地点。
12、交货地点:昆明,用户指定地点。
13、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提交人民币伍仟元/包的谈判保证金,保证金请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时间前一工作日内交至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提交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谈判时单独出示。
招标人: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军、刘心田 联系电话:0871-5332578
传真:0871-5332594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蔡云芳 联系电话:0871-5510234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010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银行帐号:250201600902454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