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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滨河新城经济适用房小区电梯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8-07 08:29:14 来源:山东省政府采购

1、招标条件

菏泽市滨河新城经济适用房小区工程建设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招标人为项目法人菏泽市安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菏泽市滨河新城经济适用房小区电梯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菏泽市滨河新城经济适用房小区电梯设备及安装。

2.2 项目建设地点:菏泽市垃圾发电厂南、万福河北、牡丹路西。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菏泽市滨河新城经济适用房小区电梯设备及安装,电梯总数68台,其中18层20站40台、11层12站28台,载重量800千克。(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电梯制造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壹亿元人民币(美金不得少于2000万 ),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及其许可明细表【级别: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A级】资质。

3.2电梯代理商必须为山东省区域一级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400万元人民币,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A级】资质。

3.3本项目只接受电梯制造商和山东省区域一级代理商参与投标,所投电梯品牌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必须在菏泽市设有维修服务机构。

4、报名要求

请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于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0日前(工作时间),在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及其许可明细表【级别:A级】(制造商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A级】;

4.4电梯制造商对代理商的山东省区域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和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6在菏泽市设有维修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日报》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菏泽市安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长江路1102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530-569592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菏泽市信息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30-5267789

E-mail:sdhyhah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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