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医院新址二期内儿科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来凤县人民医院新址二期内儿科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来财采[2012]072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来凤县人民医院新址二期内儿科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人民医院新址二期内儿科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编号:LFCG-2012-41c
三、服务需求
1、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
(2)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
四、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具备乙级及以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且是2012年度恩施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名录制遴选的中标人。
4.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诚信执业,信誉良好。
4.3在近两年内有类似的代理业绩(须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
五、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5.1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在谈判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办法及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
1、凡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于2012年8月7日16:00时之前(北京时间),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2、谈判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现金、银行汇票。现金入账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为准(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支行;账号:562557549329;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来凤县财政局为准。以上两种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2012年8月7日16:00时之前到集中采购机构开具缴款通知书及到财政委托银行开具保证金正式收据。凡不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凡不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谈判谈响应文件应于2012年8月8日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十、谈判时间与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2012年8月8日15:00时,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举行谈判会议。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若出席谈判会议的是法定代表人,只需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携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012年度恩施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名录制遴选中标公告复印件、代理机构执业手册原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专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相关的谈判资料参加谈判。
九、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人:来凤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田杰
联系电话:1334355498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宋 杰、丁 兰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