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及随车装备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托克托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经托财字(2012)67号文件批准,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以下货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托克托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及随车装备器材采购
二、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YC-Z-2012-0612
包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 量 |
1 | 消防车及随车装备器材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 1套 |
三、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具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7、投消防车特定条件:投标人需为消防专用车辆的生产厂家;
8、若是经销商:需取得消防专用车辆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9、所投产品为消防专用车辆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且有效的消防车产品强制认证证书;
10、未进入公安部消防局通报过的生产和经销的消防产品不合格企业和供货商名单。
11、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12、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
13、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四、招标文件发售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资金按供应商资质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原件,消防专用车辆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以上资格文件同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双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6日,每天9:30-12:00,14:30-16: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东达广场2510室。
5、标书费:500元/包;
6、发售方式:来人购买。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货。
六、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7月24日下午15:00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送至投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军港酒店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现金方式交付采购代理机构,金额为投标报价的1%。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12年7月24日下午15:00时。
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军港酒店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采购人(买方):
托克托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田建勇
电话: 0471-3525552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东达广场2510室
邮编:010020
传真:0471-5259489 电话:15148009048 联系人: 苏娴 杨小峰
十二、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办理
收款单位: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行:中国银行呼市新城支行东影南街分理处
帐 号:152401118048
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