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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12-43连南厨具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6-20 08:07:10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厅2012-43连南厨具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22143HG066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2-43连南厨具设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9.1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用途:新建厨房配套厨具项目

2.数量:一项(详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40天内,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三排镇沙龙坪广东省公安厅连南培训基地。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本次采购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复印件。且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投标人具有自主生产不锈钢厨房设备能力,具有燃气炉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指主要设备:冷柜)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5. 供应商必须通过IS0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6月14日起至2012年6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7月4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九、开标时间:2012年7月4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900元。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122-066J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唐工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62791688 电话:/

传真:020-83301107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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